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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劉佳宜 

影像錄:「台北」視覺性質抽樣調查,相對於概念化認知的表現模式

       台北考察是2016年八月下旬開始的創作計畫,動機起因於我對城市建築的異質性之好奇,台北的建築,因建造背景大致分屬於三種不同的文化政權,因此建築式樣便初步的,產生了可辨別的「風格」的差異。繼而,由於這個城市的建築以一種極為稠密的生長型態佈滿城市的空間,而汰換過程往往僅是局部改建、加裝結構,因此一棟房屋甚至是一區的建築外貌經常遍佈著舊時的痕跡。而究竟當今所見的「痕跡」,是否以某種方式,保留了其所生時代所留下的文化意義?又或者這種文化意義在當今的詮釋已與過往大相逕庭而無法追溯?這成為我開始考察城市時,所探討的主要問題:「究竟台北的視覺表象,背後指涉了什麼含意?」

   

       繼階段一的數位影像合成與「空|地」影片之後,「影像錄」是台北考察計畫的第三階段。而其回應上述問題的立場並不是欲指向或是證明歷史紀錄中,台北所被賦予的定位,也就是說,影像的表現並非是附屬於既有的史料的證據,而即便城市的建築構成確實在某種程度上乃有意識操控而成,然而「影像錄」所要表現的重點,是在城市中——亦即在居民生活的空間中,無意識形成的視覺特徵、或是其他的感受性因素。而關於其中「影像(image)」一詞的意義,所指涉的並不只是物質「相片(photo)」表面的成像,它同時也是心裡層面想像的影像,因此,以「影像錄」為題,並不僅有字面上「以影像紀錄」的意義,影像的呈現更是針對人們所未意識到的視象的顯露。

攝影是這一系列計畫的主要媒介,因為攝影在製作進程上與表現層面上都契合了計畫的需求:在製作上,攝影形象的產生異於繪畫,繪畫是有意識描繪的圖形的表現手法,而攝影則不完全是作者所創造、操縱的中介過程,相對地,是透過一種光學反應、物質與物質間的作用過程,如此成像。也因此,就觀者的觀看而言,攝影形象表現媒材的物質性之模式,較不接近一種作者所形塑的結果,而是相反的,偏向被攝物與感光媒介之間的作用,而自發生成的一種「痕跡」——它本身的產生進程並沒意義,而它的意義乃因特定脈絡的詮釋而產生。

   

      「影像錄」觀察城市的視角,乃意圖「看見」殖民歷史詮釋、或是相異文化脈絡詮釋以外的,「台北」的特質。而影像的彰顯便是要弱化被認定為文化符號的圖形,其在特定脈絡中所具有的意義,如此呈現另一種閱讀的方式。

05-3 影像錄 91.5x30.5cm 複合媒材 2017(改)
05-1影像錄 140x30.5cm 複合媒材 2017(改)
05-2 影像錄 223x30.5cm 複合媒材 2017 (改)
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

美術學系106級西畫組畢業展

2017, 6/1-6/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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